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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东巴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时间:2014-07-30 09:16:5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杨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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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百多年来,通过国内外专家学者对古老纳西族象形文字和典籍文献的收集、整理和深入研究,以东巴文化为内核和主干的纳西学成为国际性的一门重要学科。改革开放以来,对这一文化的保护、传承和研究工作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果。

  建立东巴文化研究机构,抢救、整理、翻译东巴经典。1979年,丽江县成立东巴经典翻译小组;1980年6月,丽江地区行署成立“东巴经典翻译整理委员会”,开始整理、翻译东巴经典。在和万宝等人倡导下,开始成立专门研究机构。1981年5月,经中共云南省委批准成立“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东巴文化研究室”,1990年更名为东巴文化研究所,2004年更名为东巴文化研究院。丽江东巴文化博物馆原属丽江纳西族自治县所辖,1997年更名为“云南省东巴文化博物馆”,成为市辖的博物馆。在东巴经典抢救、翻译、整理方面,经过东巴文化研究院20年艰辛努力,《纳西东巴古籍译注全集》100卷全部出齐。

  东巴文化学术研究涌现出一批代表性的学术成果。多年来,相关学术机构组织开展了东巴文化的学术研讨活动,并在2009年7月的第16届国际人类学、民族学大会上,将“纳西学研究新视野”列入专题研讨会。通过这些研讨活动,积累了不少研究成果。改革开放以来,以东巴文化和丽江民族文化为题材的图书大量出版,除了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的论著之外,丽江本土专家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共计出版著作500多种,对东巴文化及纳西文化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索。

  探索东巴文化传承新途径,建立东巴文化的学校传承体系。据统计,丽江范围内共计有东巴大师、东巴传承师和学习东巴文化的学员140人左右,东巴传人出现恢复和上升的趋势。1995年,东巴文化博物馆建立东巴文化学校。2008年,在丽江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丽江师专举办了东巴骨干强化培训班,近100位学员参加培训。1999年成立东巴传承协会,每年都举行大型的东巴法会,并于2009年12月正式成立东巴文化传承学校。学校传承成为东巴文化传承的一大特征及亮点。经过多年努力,东巴文化已经走进小学、中学乃至大学的校园里,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学校传承体系。迄今为止,东巴文化传承已在玉龙县、古城区的十多所中小学中全面展开。纳西学者郭大烈主持的丽江东巴文化传习院创办13年,在黄山小学举办东巴文化传承班,已举办5期,共217人结业。2002年,经云南省教育厅批准,云南民族大学、东巴文化研究院共同开办了纳西语言文学与东巴文化方向本科班,现已毕业48人。2003年,西南大学文献研究所与东巴文化研究院共建“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硕士点,现已开始培养东巴文化方向的博士生。在西南民族大学设立了纳西文化研究中心。另外,华东师范大学、云南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等高校也相继培养了纳西东巴文化方向的硕士生和博士生,为东巴文化的保护、传承和研究提供了人才支撑。

  积极引导民间社会力量,加强对东巴生态文化的保护。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地方政府及各级部门支持下,通过建立东巴生态文化保护区和东巴文化传承基地,加大了对东巴生态文化的民间保护力度。1998年12月,塔城、鲁甸、太安、大东、鸣音、大具等六个乡列入首批东巴文化生态保护区。2012年,丽江市人民政府在玉龙县鲁甸乡新主村、宝山乡悟母村建立东巴文化、东巴画传承基地。2013年,玉龙县人民政府又批准设立白沙新尚东巴文化保护区。同时,根据地方特色和优势,分别在曙明、大东、塔城等地建立原生态民族歌舞传承基地。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一些民间机构相继成立。东巴文化保护传承与旅游业发展相结合,促进了地方文化的发展。

  广泛开展与国际学术界的合作与交流,提升东巴文化研究水平。30多年以来,东巴文化研究院、东巴文化博物馆、丽江文化研究会、纳西文化研究会广泛组织开展国际性和全国范围的东巴文化学术研讨和交流活动,多次到瑞士、美国、德国、加拿大、英国、意大利等国家进行东巴文化学术交流和研究合作,已与美国哈佛大学、法国远东学院合作进行东巴经典的翻译工作。

  制定保护条例,为东巴文化传承提供法律保障。2001年6月,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施行《云南省丽江纳西族自治县东巴文化保护条例》。丽江撤地设市后,市人大常委会配合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在原来民族自治单行条例基础上,制定了《云南省纳西族东巴文化保护条例》,经云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升为云南省的地方性法规,并于2006年1月施行。地方政府在全国率先开展文化遗产日活动,每年12月4日为丽江市文化遗产日,坚持开展丰富多彩的保护遗产公益活动,从而增强对东巴文化等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的自觉性。

  东巴文化保护传承之所以取得成效,从根本上讲,这是由于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传承高度重视、给予多个方面的关心和支持的结果。“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是丽江做好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要政策保障,同时,鼓励资金多方投入,保护工作多方参与,调动了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学者与地方文化工作者结合,为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作者系丽江文化研究会、纳西文化研究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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