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5日,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这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层面的区域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总体规划》涉及川、黔、滇、藏、陕、甘、青等七省区,核心区域内藏、羌、彝等少数民族人口超过760万,覆盖面积超过68万平方公里。《总体规划》的实施,将在尊重当地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的基础上,以优秀地方和民族特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和合理开发利用为核心,进一步促进西部地区、民族地区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建设具备引领示范效应的特色文化产业带,推动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文化旅游目的地。 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是文化部、财政部共同策划实施的重大文化产业工程,是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精神的重大举措。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自古以来就是众多民族南来北往、繁衍迁徙和沟通交流的重要廊道,区域内自然生态独特,文化形态多样,文化资源富集,是我国重要的历史文化沉积带,在我国区域发展和文化建设格局中具有特殊地位。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项目在费孝通先生提出的“藏彝走廊”的基础上,以文化产业为切入点,在藏羌彝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形成一条走廊似的文化产业带,带动相关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发展。 《总体规划》明确了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建设的规划范围、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拟以企业为主体,发挥政府的引导、扶持作用,完善政策措施,优化发展环境,在切实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开发藏羌彝地区地域和民族特色文化资源,支持建设一批具有带动示范作用的文化产业重点项目,促进民族文化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 《总体规划》将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划分为核心区域、辐射区域和城市枢纽等三个部分。核心区域包括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贵州省毕节市,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迪庆藏族自治州,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昌都地区、林芝地区,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等11个市(州、地区);辐射区域包括与核心区相邻的四川省绵阳市等20个市(州、地区),以及与上述区域紧密相连的西部省(区、市)藏、羌、彝、纳西、苗等少数民族聚居区域;城市枢纽包括成都、贵阳、昆明、拉萨、西安、兰州和西宁等区域中心城市。规划期限为2014年—2020年,其中2014年—2016年为近期规划,2017年—2020年为中期规划。 《总体规划》提出合理利用地方和民族特色文化资源、实现文化富民、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区域经济支柱性产业等一系列目标。预计到2016年,引导实施一批文化资源有效保护与产业转化项目,支持建设一批重点文化产业生产基地,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产品生产和品牌推广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形成立足国内、面向世界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到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文化产业示范项目,文化产业普遍成为区域经济支柱性产业,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成为世界级精品旅游区和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新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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