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财政围绕文化“八大工程”建设任务,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去年以来累计投入11.6亿元促进我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
去年以来,省财政安排5.12亿元实施农(牧)家书屋、文化“进村入户”、农村文化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州县级图书馆图书购置、乡镇综合文化站及公共电子阅览室等系列基层文化惠民工程,使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安排4000万元在西宁、海东、海西的800个行政村实施文化进村入户工程;安排1645万元,对7个州级图书馆、35个县级图书馆实施了图书配发工程。为扩大广播电视有效覆盖, 2012年-2013年省财政安排1.9亿元,为全省85.3万户农牧民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村村通”及有线电视接入工程;安排资金9088.12万元,实施全省国标地面数字电视无线覆盖工程,使全省骨干发射台由5个增加到96个,小功率补点发射台站由44个增加到252个,各州(地、市)、县自办节目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去年以来,省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27亿元,重点支持全省公益性文化场馆实行免费开放。
结合文化建设“八大工程”确定的任务,省财政从2012年起在部门预算中将文化产业资金由2011年的3100万元增长到1亿元。去年以来,投入文化、新闻出版产业发展资金1亿元,重点用于文化企业、文化产业建设等;投入广播影视产业资金4000万元,重点用于广播影视事业、数字网络建设等;投入体育产业资金6000万元,重点支持体育产业建设发展等。
为加大对文物、文化遗产保护的支持力度,去年安排资金1.65亿元,支持我省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文物、大遗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