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通过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和指导,规范流转合同,设立风险保障,保护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不受影响;二是设立农场登记“绿色通道”,农场主只要提供身份、场所证明和土地流转合同,即予以登记注册和核发营业执照,大大提高了注册效率;三是健全“三位一体”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广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有效解决家庭农场季节性用工矛盾,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使农业生产标准趋于统一;四是积极推动“农超”对接,解决卖难问题,促进产销一体化。目前,该县发展家庭农场68个,经营耕地面积2553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