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首席统计师关晓静解读文化产业统计数据
国家统计局26日公布了2012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的测算结果。新华社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统计局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统计司首席统计师关晓静,对这次发布的文化产业统计数据进行了解读。
文化产业实现了较快增长
问:从国家统计局近几年发布的文化产业统计数据看,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势头如何?对国民经济发展起到了怎样作用?
答:依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新标准进行测算,2012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实现增加值18071亿元,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的3.48%。
2005年至2011年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现价的年平均增速为23%,高于同期GDP现价增速6.6个百分点,法人单位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2004年的1.94%逐年提高到2011年的2.85%。
8月26日,山东青岛红卫文化市场一位市民在观看木雕工艺品。俞方平摄/光明图片
我们对2011年数据按照新分类标准进行了同口径修订,将2011年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修订为15516亿元,与当年GDP之比修订为3.28%。这样,2012年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比上年提高了0.2个百分点,增加值现价比上年增长了16.5%,比同期GDP现价增速高出6.8个百分点。
通过这些数据可以看出,近十年来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规模从小到大,发展势头良好,整体实现了较快增长,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稳步提高,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贡献逐年加大。
文化体制改革有力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问:近年来文化产业较快发展的原因是什么?
答:文化产业之所以能够较快发展,主要是因为党的十六大以来的文化体制改革有力地促进了我国文化生产的发展。
首先,文化体制改革区分了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推动一大批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成为合格的独立市场主体,极大地激发了内部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成为引领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截至2013年4月,我国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69.8万家,其中经营性企业法人60.7万家,公益性事业法人(包括社团、基金会)9.1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