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文化产业蓬勃发展的大好形势下,各地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举措,其在发挥效用的同时透露出的问题不可忽视,概括起来就是“三多三少”。 政策多平台少。目前,金融支持文化企业政策虽多,但金融机构与文化企业作为资金供需双方的关系还未理顺,突出表现在文化企业的金融需求信息不能及时被金融机构掌握,金融机构的创新产品及服务不能被文化企业很好理解。 资金多配套少。部分文化产业领域出现金融机构投资热趋势,但很大一批文化企业仍然融资难,症结在于文化企业融资所需的配套措施和体系缺失。比如,文化企业“轻资产”特性、无形资产融资体系缺失,文化与金融对接所需专业中介服务欠缺等,造成了金融机构有钱难投。 机构多主体少。当前金融机构并不缺,缺的是服务于文化企业的专业化金融机构和完善的文化金融服务体系。处于孵化期、成长期、成熟期等不同发展阶段的文化企业,所需的差异化金融服务尚未形成体系。 鉴于此,笔者认为,必须从顶层设计将文化金融纳入国家金融改革与发展整体规划,稳步推进文化金融创新改革试点工作,在试点地区配套财政支持、市场发展、业务创新优惠政策,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把一些文化金融创新之举“扶上马,送一程”。此外,文化企业也要修炼内功,提高文化企业财务管理、公司治理水平以提升市场化融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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