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文化企业、重点文化产业园区申报同步进行
日前,从市委宣传部获悉,2013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已经启动。凡是我市的文化企业或者文化机构都可以提出申请。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式为贷款贴息、配套资助、资金奖励、项目补贴四种。除鹿城、龙湾、瓯海外的各县(市)提出申报申请的项目和以奖代补项目外,原则上应为温州市级立项项目。
同时,温州市重点文化企业、重点文化产业园区申报工作同步启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园区可以向市委宣传部文化产业办公室提出申请。
具体文件内容和相关表格请咨询市委宣传部文化产业办公室,联系电话:88966260、88966361。温萱